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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增值税申报

编辑:佛山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22

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增值税怎么申报呢?

一般纳税人填写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不需要填写地税代开的应交营业税的收入。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填写的纳税申报表主要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为了申报增值税使用的,所以申报表中的应税收入是指增值税应税收入。

而地税代开的收入,是应交营业税的收入,不需要在申报增值税,所以不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列。地税代开的收入在代开时就已经缴纳营业税,在申报时与城建税、教育附加等税费填报地税的《地税综合纳税申报表》即可。在所得税申报时要体现这部分收入你说的地税代开收入,非增值税业务是不能出现在增值税申报表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业务会计处理

自《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发布开始,财政部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和小规模纳税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会计处理作出了相应规定,但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却一直未予明确。目前,实务上普遍采用如下会计处理方法:

借:相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为按照简易计税规定计算的应缴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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